第328章 男主确定

    伴随着熟悉的脚步声, 地牢缓缓打开,坐在床上的血魔们立刻紧张地抬头望去,见到博尔德熟悉的身影才松了口气。
    “今天的食物, ”博尔德简短地道。
    虽然说是“地牢”,但作为乡村别墅而不是城堡这样的防御工事,其实只是一个单纯的地下室, 这样的地方原本是用作酒窖或储藏室,而现在嘛, 它成了关押血魔的“地牢”。
    这里的面积宽敞,入口是一扇厚重的木门, 门上装了滑动闩锁,通往地下室的台阶狭窄而陡峭, 只能容许一个人出入, 地下室靠墙的一侧摆放着一堆稻草, 还有博尔德拿过来的薄毯子,另一侧则用木箱和帘布围出一个狭小的空间, 堆放着酒桶和水,以及旧布制成的简易毛巾。
    跟卢恩顿的吸血鬼俱乐部相比, 这样的条件实在太过简陋了,博尔德打算找个时间问问伯克利,能不能将它们转移到之前吸血鬼们暂时居住的那座没有仆人的城堡,定时给它们送点生活用品, 总比住在地下室好多了。
    “谢谢,”血魔们感激地接过。
    它们还清楚地记得,自己被博尔德和雷金纳发现时的恐惧。当时,它们以为刚逃离魔窟,又即将落入另一场厄运。即便两“人”摆明身份, 它们都不敢相信,眼前如此光鲜亮丽的正常人类,居然是它们的同伴,直到触摸到对方的脉息,确认他们确实没有心跳……它们才又是震惊又是欣喜。
    更不用说,他们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——吸血鬼,听起来比血魔好一百倍,每次看到吸血鬼的容貌,血魔们都忍不住感慨:都是同类,差距怎么那么大呢?
    虽然它们现在还是见不得光,必须躲在熟悉的、阴暗的地牢里——庄园里有不少仆人,如果被他们发现多出来十几个一直不出门的客人,那简直是在向裁判所发出邀请。——但它们的心是充满希望的。
    没道理其它血魔能做到,它们办不到吧?
    所以,当它们一落脚,就立刻询问博尔德:“我们可以变成你们这样的正常面貌吗?”然而博尔德却一副犹豫迟疑的样子,“你们确定吗?要知道,所有的礼物都是有代价的。”
    博尔德说得如此危言耸听,但也丝毫没有打消新血魔们回归正常生活的向往——能当正常人谁愿意整天躲躲藏藏啊?于是殷切地问道,“什么代价?”
    是需要付出一大笔金钱?还是得背负什么恶毒的诅咒?
    “就是这个。”博尔德从身后拿出一摞厚厚的书,带着神秘莫测的微笑说,“只要写出类似这些的作品,吸引足够多的读者,你们变成正常人的速度就会大大加快。”
    血魔们满怀期待地接过书,纷纷翻开第一页。然而,就在它们开始细细打量内容时,博尔德头也不回地迅速消失在地牢门口。
    “这书……”其中一只血魔狐疑地低声嘟囔,“怎么看着有点不太正经?”
    它们交换了一个疑惑的眼神,但出于好奇,还是耐不住性子翻了下去。然而,随着翻页的进展,它们的表情渐渐僵硬,从疑惑转为震惊,最后化为一种难以形容的复杂神色。
    当它们终于抬起头想要找博尔德确认的时候,却发现这位“好心吸血鬼”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,只留下了地牢里诡异的沉默和那摞令血魔们五味杂陈的书籍。
    “怎么伯克利每次都把这种任务交给我?”博尔德溜回自己房间的路上越想越气。
    而此时的伯克利,正在自家的靶场,甜蜜地指导着艾琳娜的射击姿势。
    受到“血魔外逃”消息的影响,艾琳娜对练枪燃起了巨大的兴趣,俗话说,七步以外,枪快,七步以内,枪又快又准,难得有枪在手,这不得赶紧练起来?
    借着指导姿势的机会,伯克利离艾琳娜近了一些,一本正经地讲解着猎枪的用法,而其他人——自然有管家解说,再说,爱德华还在那边炫耀着自己几年前曾经参加过的狩猎活动呢,“我可是练过的。”
    “恐怕你现在都忘光了吧,”珍妮不甘示弱地回击道。
    坎贝尔先生则是和管家谈起他年轻时从军的经历。一个贵族家庭,通常长子继承爵位和家产,次子进入军队或教会,三子选择法律、商贸或其他专业领域。坎贝尔先生也不例外,作为家中的次子,他被送入军队。然而,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热衷于军旅生活中的血腥与暴力。
    而那时,家族产业考文特花园剧院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。和德鲁里巷等一众剧院的激烈竞争让剧院接连亏损,短短三年内,坎贝尔家已经换了三位经理,却毫无起色——和现在的德鲁里巷剧院如出一辙。为了挽回家族声望,避免剧院倒闭或被迫转让成为笑柄,退伍返乡的坎贝尔先生便自告奋勇地接手这座濒临倒闭的剧院。
    “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,”管家恭维道,“谁没听说过今年考文特花园剧院的大歌剧呢?”
    坎贝尔先生哈哈大笑,心情颇为得意。大歌剧的成功不仅为剧院挽回了亏损,也让他个人的名声有所恢复——尽管剧院经理在普通人眼中是体面的职业,对贵族来说却显得有些“离经叛道”。
    “这个护木,在射击时要稳稳地握住。”就在坎贝尔先生与管家谈笑风生时,伯克利正专注地教艾琳娜。“还有这个枪托,要贴紧你的肩膀,这样后坐力才不会伤到你。”
    艾琳娜认真点头,而伯克利则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。
    在讲解完之后,伯克利鼓励地道,“我们试试?”
    艾琳娜点点头,按照他所说的步骤摆好姿势,瞄准靶心时下意识地三点一线,“砰”地一声,正中靶心。
    “天哪!艾尔!”珍妮立刻跳了起来,“你竟然击中了靶心!”她得意地看向爱德华,调侃道,“看看艾尔!没练过都比你打得好。”
    被点名的爱德华不甘示弱,拿起猎枪装作胸有成竹的模样,对着自己的靶子就是一枪——
    “砰!”子弹精准地击中了隔壁父亲的靶子。
    珍妮几乎要捧腹大笑了,“难怪你就参加过那么一次狩猎活动!”
    坎贝尔先生皱眉看着自己被打了一枪的靶子,失望地摇摇头。
    等到了晚上晚宴时,珍妮仍然乐此不疲,一边吃着甜点一边对着爱德华打趣:“你那一枪射得实在是太‘妙’了,说不定下一次狩猎你还能帮别人省颗子弹呢!”
    爱德华哑口无言,只能佯装不在意地翻了个白眼,惹得全桌人都忍俊不禁。
    晚宴结束后,艾琳娜又回到她熟悉的藏书室,或许是白天玩得太开心了,她骤然有了两个不错的想法。
    就伯克利所说,通常他们会在春季狩猎兔子,秋季猎鹿和水禽,冬季则是狐狸和野鸡,不过狐狸和兔子一年四季都可以狩猎……没想到狐兔cp这么早就出现了。
    这下可以在她的新小说里,加上一个狐狸。
    而最后一个她也有了灵感,就伯克利所说,庄园里还在饲养猎鹰——庄园怎么什么都有?——虽然猎鹰狩猎已经成为比较小众的活动了,但是传统的贵族家庭还保持着这样的习惯。
    正好,艾琳娜已经集齐了水里游的、地上跑的,就差一个天上飞的了。
    “说到天上飞的,”她思忖着,“果然还是雕吧?”
    这样一来,新小说的四个兽人男主角就集齐了。
    可是,新的问题又来了——女主应该是什么种族呢?要是想要破廉耻一点的,那肯定得是兔子,但是如果想要更有代入感,那……呃……猴子?
    一提到猴子,她就不自觉地想起了峨眉山那些打人抢劫的猴子,当然,金丝猴倒是要可爱得多……
    “算了吧,”艾琳娜不禁头疼,“就算是金丝猴,也没什么代入感啊。”
    她前世看兽人小说,每次看到女主自称是“猿族”,她总会想起博物馆里那些元谋人的画像——那还不如兔子呢。虽然人确实是和猿猴有同一个祖先,但是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考据了吧?
    所以,女主设定为兔族人好了。
    确定好种族之后,艾琳娜就开始写大纲。
    按照之前的设想,一种未知物质会使得雄性变得愈加残暴和暴戾,而唯一能够安抚他们的,只有雌性。而在这个兽人世界里,四季的天气极为极端,只有春、秋会稍微舒适一些,夏季极热、多雨,冬天漫长又冷,所有部落只能像候鸟一样不断迁徙——这为女主遇到其他种族兽人提供了更多可能。
    女主的第一个丈夫,艾琳娜下意识地选择了蛇,首先当然是因为蛇的生理构造,简直是天选口口小说男主角!尽管上一个这么说的是狼人,但是在两根面前,成结简直毫无胜算。
    而且蛇是冷血动物,毛绒绒的兔族最怕热了,这时候蛇族丈夫就可以光明正大地、用冰凉的体温为妻子里里外外降温。
    另外就是,众所周知,蛇需要冬眠,在冬眠的时候,就可以给其它雄性趁虚而入的时机,而为了妻子的安全,蛇族男主也必须小心谨慎为她挑选第二位丈夫。
    “在这里我还是第一次写那么贤惠的男主角呢,”她蠢蠢欲动地握住笔,“不知道那些男士看到这一幕会怎么想。”
    呃,应该不会诱发他们什么奇怪的癖好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