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1章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
第551章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
王胜咂咂嘴,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。
团里也有人私下乱搞关系,但敢像王援朝这样,堂而皇之,见人父母,还结婚的,他是第一次见。
关键是这还是自己亲弟弟!
“这事你还是得保密,团里知道你的人可不少,哪天人家父母过来找闺女,万一谁嘴碎,传出去了,你这牛皮就拆破了!
另外家里,跟我说说就好了,跟和平、王利招呼一声也行,爸妈那边,我看就算了吧。”
王胜觉得,这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。毕竟朱林还是内地人!
团里的事,不用大哥提醒,朱林请假也是家中有事,可不是说回家结婚。而且马上就要去锦官城拍电影,拍完了,就会跳槽到首都电影制片厂。
王大亨要捧人,分分钟的事。
跟大哥聊完,王援朝又跟老下属郭峰聊了聊,新中街的房子,直接用老价钱卖给了郭峰。几乎就是送了。
郭峰也没跟王援朝客气,知道老领导有钱的很,反正自己喝水不忘挖井人就行。
刘团出去开会了,不在,没法跟老伙计唠唠嗑。
王援朝转了转,就离开了文工团,还是得低调点,在外面等朱林吧。
……
买东西,王援朝直接让楼下前台帮忙,给人家点跑腿费就好了,朱林还没到中午下班点,今天格外有纪律,还不早点走。
坐在车里百无聊赖的王援朝,就看到路边有人烧纸……
猛然醒悟过来,今天4月4日,明天4月5日,清明节。
同样是文工团,他这是有了新人,忘旧人啊。
王援朝就这么看着人家烧纸,一阵风吹来,卷起一阵烟灰,纸灰飞成了吴兰芳的模样,已经有点模糊了。
时间过得真快啊,吴兰芳都走了好几年了,哪一年走的?
好像是74年!
一晃,7年都过去了。
如果孩子还在,这会也上小学一年级了吧。
她在喊我去看看呐!
“笃笃笃——”
有人敲了敲车窗。
王援朝扭头一看,是朱林,阳光下,笑的跟儿一样。
“快上车!”他说了一声,就发动了汽车。
朱林绕到副驾驶位,上了车,“砰”地关了车门,道:
“发呆呐?跟你说话都没听见,还要敲一敲。”
王援朝麻利的开走了车,道:
“等你下班,闲着没事,想想要做的事,在脑子里盘算呐!”
朱林抓住了王援朝的右手,下了莫大的勇气,道:
“你要是忙,中午吃过饭,你就回香江去吧。”
王援朝翻手就抓住了朱林柔弱无骨的小手,道:
“新婚燕尔,还差这点时间?再忙也得在家呆三天,正好我在这边也有不少事要做,放心,孰轻孰重,我还分不清嘛。”
朱林“嗯”了一声,低下了头。
他的事业,都跟美国总统有关系了,那么大的事,王援朝急着走,她也能理解的。
理解归理解,但如果王援朝要是真的下午就走,她就要难过死了。
——
在老丈人家吃过午饭,算是回门过了,王援朝又将朱林送去了单位。嘱托一句下午有事要出去一趟,晚上不一定赶得回来吃晚饭。让她自己打车回家。
只要还回来过夜,朱林都没什么意见,她知道,王援朝是真忙的。
然后王援朝转头买了些纸钱,直奔吴兰芳的坟头。
前面的路还算好走,应该是修路了,后面的就不行了,全靠皇冠性能优越,到后面到了乡下,遇到一个小土坡、小土坑,都得小心腾挪,不然给挂在那儿、陷在那儿,就好玩了。
最后一大截,田间的泥土路,隔三差五就看到不少粪土堆,都是冬日的堆肥。
这时候,就显示嘎斯吉普的优越性了,当初大哥带他过来的时候,嘎斯可是一路畅行无阻,一直开到了快靠近山坡田头没路才下车的。
看着眼前一个占了半边路面的肥堆,以及旁边的拖拉机轮印,王援朝的大皇冠怎么也没法过去了,真是!
他只能靠边停好车,将纸钱什么的都塞进空间,靠两条腿走路。
走小路,他就能直接从田野里的小路穿过去了,倒是没有走太远。
一眼就看到吴兰芳的坟头,黑烟飞舞,这是有人在烧纸?
可能大概是吴兰芳舅舅那边的亲戚吧。
王援朝等了一会,冒出来一个小孩。
他以为是人家哪个亲戚家的孩子,并不以为意。
但小孩走了出来,后面并没有大人跟出来。
他不由得奇怪,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孩,越看,越心惊!
“喂,小朋友,你叫什么名字?”他这一出声,把小孩吓得打了个哆嗦。
小孩才发现,坟地另一边,还有人呢,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过来的,两手上还都提了个大袋子。
那人长得十分高大威猛,但也让人感觉和这初春的天气一样,有点温暖舒服。
“我叫丁文庆。”小孩弱弱道。
“你几岁了?上学了么?”
小孩摸了摸手指头,道:
“6岁半,刚上一年级。”
不对啊,今天周六,还是上学的啊。
“那你今天不上学么?”
小孩有点要哭的样子,就像做了坏事被抓了一样,紧张道:
“我,我现在就去学校。”
“都两点半了,你这个时候去学校?你跟老师请假了?”小孩头低着说:
“没有……”
王援朝看到了吴兰芳坟头,刚刚烧过的纸,黑灰还在那,已经没有了余烬。他将一袋黄纸放在地上,拍了拍,道:
“来,坐下说。”
丁文庆想跑,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坐在了那袋纸上,却不敢抬头看坐在对面纸上的王援朝。
王援朝递过一把奶,“哝,给你,你来这边做什么的啊?”
丁文庆犹豫了一会,实在克制不了果的诱惑,伸出小手抓起了果。
手上都有裂痕了,那是冻疮,也就是最近几天暖和了,但还没完全好。
丁文庆将果都塞进了口袋,道:
“我来烧纸。”
王援朝心头一动,忍不住问:
“给谁烧纸?”
丁文庆脑袋又低下去了,过了一会,道:
“我妈妈。”声音已经哽咽起来了。
王援朝剥了一颗奶,递过去,道:
“别哭,别哭,哭了你妈妈在地下也要伤心的。”
丁文庆抬起袖子擦了一把鼻子,嗤地吸溜了几下,接过了果,塞进了嘴里。
甜!
香!
好吃!
“叔叔,你对我真好。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。”
王援朝心酸又心疼,道:
“那你现在跟谁生活啊?”
丁文庆哧溜着口水,奶太甜,道:
“我现在也有爸爸妈妈,不过我不是他们亲生的,这个是我亲妈。”
说了,指了指旁边的小土包,吴兰芳的坟。
跟旁边的大坟比起来,真的就是小土包了。这么些年过去,又没有人培土修坟,可不就是这样?
“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你亲爸亲妈?你才这么小?”王援朝继续套话。
丁文庆难得的挺了挺胸膛,道:
“孙奶奶说我爸妈有了弟弟,就不会要我了!
开始我觉得她是逗我玩,后来我发现弟弟都长大了,奶奶和爸爸妈妈有好吃的都藏着不给我吃,我就知道,孙奶奶没说谎了。
于是我就去问孙奶奶,那我的亲爸亲妈在哪。”
王援朝眼睛一亮,嗬,这小子可以啊!
他剥了一个本来准备给吴兰芳做供品的桔子,将桔瓣一片片递给了丁文庆。
小家伙也不客气,就往嘴里塞。
眼睛紧紧一闭,哧溜哧溜的,把桔瓣吃了,然后王援朝再递过去,他就死活不接了。
“太酸了……”
王援朝笑起来,刚吃了奶,吃桔子,这桔子能好吃?
于是他塞进自己嘴里,道:
“那那个孙奶奶,怎么知道你亲妈躺在这的?”
丁文庆道:
“她也不知道,但她知道,我是我奶从我们隔壁村的表姨奶奶家抱过来的。”
王援朝指了指后面的村子,道:
“你表姨奶奶,就这个村?”
丁文庆点头,吸溜了几口果,道:
“去年我上学了,没事就跑来这边打听。
很快就打听到我表姨奶家了。
我问我表姨奶,那会她在家搓玉米,我就说我是隔壁村子丁赵氏的孙子,问我亲爸亲妈哪去了?
她开始还不承认,说我小混蛋,说我爸我妈就是我亲爸亲妈。
我说他们自己都说了我是抱来的,她就不说话了。
我帮她搓了几个玉米棒子,说我就是想知道我哪儿来的,我会好好上学,以后报答她的。
她就带我来这边了,说我亲妈生我的时候就没了,那时候我爸我妈一直没小孩,他们就把我送过去了。”
丁文庆说话,语言虽然朴素,但逻辑性很强,跟讲故事一样,王援朝觉得这孩子哪里才一年级?
看他嘴里哧溜完了,立马又剥了一颗奶递过去。
“那你亲爸呢?”
丁文庆有点心疼王援朝又剥了一颗,要是把果直接给他多好?他悄悄地捡起地上的纸,不动声色的把果包了起来,这么好的果,不能一下子都吃了。这么大方的叔叔,可不容易遇到。
“我表姨奶也不知道,说我亲妈也没说。不然要是知道的话,怎么会把我送人呢。然后我就回去上学了。”
穷人的孩子早当家!小小年纪,这么早熟,都是被逼出来的,哎。
“你表姨奶奶……爷爷,是不是姓吴?”
丁文庆瞪大了眼睛,满眼的不可思议。但他很快就下意识的觉得,这个叔叔应该是表姨奶奶家那边的亲戚。不然不可能仅凭他三言两语,就猜到的。
陌生人吐槽吐槽就算了,熟人,还是不要乱说话的好。
于是他麻溜的站起身,道:
“叔叔,谢谢你的果,我真的要回去上学了。”
王援朝道:
“你亲妈叫什么名字?”
丁文庆道了一声:
“哎呀,我要迟到了!”
撒腿就跑。
王援朝一把就将这小孩捞起,小家伙蹬着腿,惊恐道:
“叔叔,我真不知道我亲妈的名字啊。”
(本章完)
王胜咂咂嘴,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。
团里也有人私下乱搞关系,但敢像王援朝这样,堂而皇之,见人父母,还结婚的,他是第一次见。
关键是这还是自己亲弟弟!
“这事你还是得保密,团里知道你的人可不少,哪天人家父母过来找闺女,万一谁嘴碎,传出去了,你这牛皮就拆破了!
另外家里,跟我说说就好了,跟和平、王利招呼一声也行,爸妈那边,我看就算了吧。”
王胜觉得,这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。毕竟朱林还是内地人!
团里的事,不用大哥提醒,朱林请假也是家中有事,可不是说回家结婚。而且马上就要去锦官城拍电影,拍完了,就会跳槽到首都电影制片厂。
王大亨要捧人,分分钟的事。
跟大哥聊完,王援朝又跟老下属郭峰聊了聊,新中街的房子,直接用老价钱卖给了郭峰。几乎就是送了。
郭峰也没跟王援朝客气,知道老领导有钱的很,反正自己喝水不忘挖井人就行。
刘团出去开会了,不在,没法跟老伙计唠唠嗑。
王援朝转了转,就离开了文工团,还是得低调点,在外面等朱林吧。
……
买东西,王援朝直接让楼下前台帮忙,给人家点跑腿费就好了,朱林还没到中午下班点,今天格外有纪律,还不早点走。
坐在车里百无聊赖的王援朝,就看到路边有人烧纸……
猛然醒悟过来,今天4月4日,明天4月5日,清明节。
同样是文工团,他这是有了新人,忘旧人啊。
王援朝就这么看着人家烧纸,一阵风吹来,卷起一阵烟灰,纸灰飞成了吴兰芳的模样,已经有点模糊了。
时间过得真快啊,吴兰芳都走了好几年了,哪一年走的?
好像是74年!
一晃,7年都过去了。
如果孩子还在,这会也上小学一年级了吧。
她在喊我去看看呐!
“笃笃笃——”
有人敲了敲车窗。
王援朝扭头一看,是朱林,阳光下,笑的跟儿一样。
“快上车!”他说了一声,就发动了汽车。
朱林绕到副驾驶位,上了车,“砰”地关了车门,道:
“发呆呐?跟你说话都没听见,还要敲一敲。”
王援朝麻利的开走了车,道:
“等你下班,闲着没事,想想要做的事,在脑子里盘算呐!”
朱林抓住了王援朝的右手,下了莫大的勇气,道:
“你要是忙,中午吃过饭,你就回香江去吧。”
王援朝翻手就抓住了朱林柔弱无骨的小手,道:
“新婚燕尔,还差这点时间?再忙也得在家呆三天,正好我在这边也有不少事要做,放心,孰轻孰重,我还分不清嘛。”
朱林“嗯”了一声,低下了头。
他的事业,都跟美国总统有关系了,那么大的事,王援朝急着走,她也能理解的。
理解归理解,但如果王援朝要是真的下午就走,她就要难过死了。
——
在老丈人家吃过午饭,算是回门过了,王援朝又将朱林送去了单位。嘱托一句下午有事要出去一趟,晚上不一定赶得回来吃晚饭。让她自己打车回家。
只要还回来过夜,朱林都没什么意见,她知道,王援朝是真忙的。
然后王援朝转头买了些纸钱,直奔吴兰芳的坟头。
前面的路还算好走,应该是修路了,后面的就不行了,全靠皇冠性能优越,到后面到了乡下,遇到一个小土坡、小土坑,都得小心腾挪,不然给挂在那儿、陷在那儿,就好玩了。
最后一大截,田间的泥土路,隔三差五就看到不少粪土堆,都是冬日的堆肥。
这时候,就显示嘎斯吉普的优越性了,当初大哥带他过来的时候,嘎斯可是一路畅行无阻,一直开到了快靠近山坡田头没路才下车的。
看着眼前一个占了半边路面的肥堆,以及旁边的拖拉机轮印,王援朝的大皇冠怎么也没法过去了,真是!
他只能靠边停好车,将纸钱什么的都塞进空间,靠两条腿走路。
走小路,他就能直接从田野里的小路穿过去了,倒是没有走太远。
一眼就看到吴兰芳的坟头,黑烟飞舞,这是有人在烧纸?
可能大概是吴兰芳舅舅那边的亲戚吧。
王援朝等了一会,冒出来一个小孩。
他以为是人家哪个亲戚家的孩子,并不以为意。
但小孩走了出来,后面并没有大人跟出来。
他不由得奇怪,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孩,越看,越心惊!
“喂,小朋友,你叫什么名字?”他这一出声,把小孩吓得打了个哆嗦。
小孩才发现,坟地另一边,还有人呢,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过来的,两手上还都提了个大袋子。
那人长得十分高大威猛,但也让人感觉和这初春的天气一样,有点温暖舒服。
“我叫丁文庆。”小孩弱弱道。
“你几岁了?上学了么?”
小孩摸了摸手指头,道:
“6岁半,刚上一年级。”
不对啊,今天周六,还是上学的啊。
“那你今天不上学么?”
小孩有点要哭的样子,就像做了坏事被抓了一样,紧张道:
“我,我现在就去学校。”
“都两点半了,你这个时候去学校?你跟老师请假了?”小孩头低着说:
“没有……”
王援朝看到了吴兰芳坟头,刚刚烧过的纸,黑灰还在那,已经没有了余烬。他将一袋黄纸放在地上,拍了拍,道:
“来,坐下说。”
丁文庆想跑,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坐在了那袋纸上,却不敢抬头看坐在对面纸上的王援朝。
王援朝递过一把奶,“哝,给你,你来这边做什么的啊?”
丁文庆犹豫了一会,实在克制不了果的诱惑,伸出小手抓起了果。
手上都有裂痕了,那是冻疮,也就是最近几天暖和了,但还没完全好。
丁文庆将果都塞进了口袋,道:
“我来烧纸。”
王援朝心头一动,忍不住问:
“给谁烧纸?”
丁文庆脑袋又低下去了,过了一会,道:
“我妈妈。”声音已经哽咽起来了。
王援朝剥了一颗奶,递过去,道:
“别哭,别哭,哭了你妈妈在地下也要伤心的。”
丁文庆抬起袖子擦了一把鼻子,嗤地吸溜了几下,接过了果,塞进了嘴里。
甜!
香!
好吃!
“叔叔,你对我真好。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。”
王援朝心酸又心疼,道:
“那你现在跟谁生活啊?”
丁文庆哧溜着口水,奶太甜,道:
“我现在也有爸爸妈妈,不过我不是他们亲生的,这个是我亲妈。”
说了,指了指旁边的小土包,吴兰芳的坟。
跟旁边的大坟比起来,真的就是小土包了。这么些年过去,又没有人培土修坟,可不就是这样?
“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你亲爸亲妈?你才这么小?”王援朝继续套话。
丁文庆难得的挺了挺胸膛,道:
“孙奶奶说我爸妈有了弟弟,就不会要我了!
开始我觉得她是逗我玩,后来我发现弟弟都长大了,奶奶和爸爸妈妈有好吃的都藏着不给我吃,我就知道,孙奶奶没说谎了。
于是我就去问孙奶奶,那我的亲爸亲妈在哪。”
王援朝眼睛一亮,嗬,这小子可以啊!
他剥了一个本来准备给吴兰芳做供品的桔子,将桔瓣一片片递给了丁文庆。
小家伙也不客气,就往嘴里塞。
眼睛紧紧一闭,哧溜哧溜的,把桔瓣吃了,然后王援朝再递过去,他就死活不接了。
“太酸了……”
王援朝笑起来,刚吃了奶,吃桔子,这桔子能好吃?
于是他塞进自己嘴里,道:
“那那个孙奶奶,怎么知道你亲妈躺在这的?”
丁文庆道:
“她也不知道,但她知道,我是我奶从我们隔壁村的表姨奶奶家抱过来的。”
王援朝指了指后面的村子,道:
“你表姨奶奶,就这个村?”
丁文庆点头,吸溜了几口果,道:
“去年我上学了,没事就跑来这边打听。
很快就打听到我表姨奶家了。
我问我表姨奶,那会她在家搓玉米,我就说我是隔壁村子丁赵氏的孙子,问我亲爸亲妈哪去了?
她开始还不承认,说我小混蛋,说我爸我妈就是我亲爸亲妈。
我说他们自己都说了我是抱来的,她就不说话了。
我帮她搓了几个玉米棒子,说我就是想知道我哪儿来的,我会好好上学,以后报答她的。
她就带我来这边了,说我亲妈生我的时候就没了,那时候我爸我妈一直没小孩,他们就把我送过去了。”
丁文庆说话,语言虽然朴素,但逻辑性很强,跟讲故事一样,王援朝觉得这孩子哪里才一年级?
看他嘴里哧溜完了,立马又剥了一颗奶递过去。
“那你亲爸呢?”
丁文庆有点心疼王援朝又剥了一颗,要是把果直接给他多好?他悄悄地捡起地上的纸,不动声色的把果包了起来,这么好的果,不能一下子都吃了。这么大方的叔叔,可不容易遇到。
“我表姨奶也不知道,说我亲妈也没说。不然要是知道的话,怎么会把我送人呢。然后我就回去上学了。”
穷人的孩子早当家!小小年纪,这么早熟,都是被逼出来的,哎。
“你表姨奶奶……爷爷,是不是姓吴?”
丁文庆瞪大了眼睛,满眼的不可思议。但他很快就下意识的觉得,这个叔叔应该是表姨奶奶家那边的亲戚。不然不可能仅凭他三言两语,就猜到的。
陌生人吐槽吐槽就算了,熟人,还是不要乱说话的好。
于是他麻溜的站起身,道:
“叔叔,谢谢你的果,我真的要回去上学了。”
王援朝道:
“你亲妈叫什么名字?”
丁文庆道了一声:
“哎呀,我要迟到了!”
撒腿就跑。
王援朝一把就将这小孩捞起,小家伙蹬着腿,惊恐道:
“叔叔,我真不知道我亲妈的名字啊。”
(本章完)